拟发展对象的材料整理
(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发展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具体操作。具体材料如下:
1. 入党申请书;
2. 自传;
3.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每三个月至少一份思想汇报;
4. 党内外群众意见调查;
5. 计划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
6.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考察表;
7. 政审材料;
8. 《广西师范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9. 《入党志愿书》;
10.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
(二)材料的书写规范
1. 各类文书一律要求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 不允许有错别字和不规范的汉字;
3. 文书材料一律要加封皮,注明标题、姓名、班级、学号及日期;
4. 文书材料结尾一律要注明书写日期。
材料整理完毕以后,经支部组织委员一审,党支部书记二审,班主任三审,报院党总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