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日 至 2022年8月10日18时(男)
2022年7月1日 至 2022年8月10日24时(女)
2、年龄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在校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成教、函授、网络、自考本科等),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3、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以上。
视力:陆勤人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其他标准登录以下网址查询: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4、报名程序
适龄青年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官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报名,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生证)等证件,到户籍(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报名。
参军服役相关优惠优待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青秀区2022年发放2021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2.39万/年,两年4.78万元。大学生毕业生入伍按照增发5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即两年合计7.17万元。
2、义务兵津贴费。列兵津贴12000元/年,上等兵津贴14400元/年(由部队逐月发放给本人),合计约2.64万元。
3、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役时,部队发放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退役金9000元,退伍补助费2000元,军人职业年金21165元,发放1个月津贴费、粮油补贴和服装费等约3000元,转移支付养老保险34967元,总计约7.02万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服义务兵役期间按照4500元/年的标准发放,两年共计9000元(退伍时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放给本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学费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补助大学毕业生为应征入伍支出的部分医疗费用。从南宁市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前1年内因行视力矫正和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碎石、痔疮、胆囊息肉、腋臭,凭《入伍通知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手术费用凭证,按照视力矫正6000元、碎石2000元、精索静脉曲张1500元、痔疮2000元、胆囊息肉2000元、腋臭2000元的标准给予医疗补助。以上治疗项目如符合并获得医保报销的,应当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以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核算。个人实际支付部分不足补助标准的,按照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补助;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超出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7、为服现役义务兵父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从青秀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南宁市户籍青年,在其服义务兵役期间,为其父母(含养父母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提供 1 次免费健康体检。
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8.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9.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0.大学生士兵在部队发展前景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3)军队院校专升本的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5)选改士官: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可选改为士官。
青秀区应征入伍大学生优待政策
1、报销路费。大学生返乡、返校在青秀区报名参加初检、初审、总检、复检,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核算报销路费、住宿费。
2、发放一次性鼓励金。给在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在南宁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12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基础上,大学毕业生增发4000元,大学在校生3000元。
3、增发优待金。在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按照如下标准增发(2022年发放2021年优待金为23855元/年):
获得军委荣誉称号的,增发80%;
获得大军区级荣誉称号的,增发60%;
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5%;
荣立二等功的,增发50%;
荣立三等功的,增发20%;
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增发10%;
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的,增发50%;
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地区,解放军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岗位服役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按照城区标准的1.5倍发放,对在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大学毕业生义务兵按照城区标准的2倍发放。
4、办理南宁市户籍。在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南宁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后完成大学学业被南宁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南宁市户籍。